摘 要: | 财政改革的目标最终确定为建立公共财政。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规定 ,公共性要求财政运行必须公开和透明。透明性是由预算制度的硬性规范予以保证的。我国现行财政“缺位”与“越位”严重 ,官僚腐败盛行 ,根源在于预算制度形同虚设 ,因而财政透明性太低 ,政府花钱没有约束和监督。预算制度问题表现为预算不完整 ,管理粗化 ,关键是执行随意性大 ,没有约束力。现行财政转轨、实现公共财政目标 ,根本途径是重建预算制度 ,它是一项系统工程 ,牵涉政治、社会各个方面 ,关键是法制化。按照公共性要求转换财政职责只是财政改革的开始 ,按照透明性要求重建预算制度才能保证财政改革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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