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状仁”说及对爱的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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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向世陵.朱熹的“状仁”说及对爱的诠释[J].文史哲,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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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世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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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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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朱熹"状"仁之体突出的是"公"的价值,贯穿的是"爱人"的观念。仁与公的关系,实质上即仁与人的关系。"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虽不构成爱的原因,但却是落实博爱所必需,为博爱的推行准备了条件。朱熹与张栻在仁说上的争论,重点围绕如何处理爱与仁的关系问题展开,并因此引起了性情体用之辨。从坚持仁与爱相关联出发,朱熹要求于情中体性,在爱中及体。相应地,人所应做的,是"为仁"而非"求仁"。朱熹不同意韩愈"博爱之谓仁"的界定,认为不能以用代体。佛教的无缘之爱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毁己以成物,本身就背离了普遍之爱的原则。儒家由亲亲到仁民爱物,是实施博爱的最现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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