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人事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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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海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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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外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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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日本的行政及公务员 日本的行政采取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分立,国会是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对国家政治发挥着重要作用,国会分成众议院和参议院,国会进行总理提名,由总理大臣指定国务大臣组成日本最高行政机关的内阁,下设23个省厅(相当于我国的部、委),地方政府实行二级制、都道府县、市町村。 内阁下设人事院是人事行政工作的专门机关,它的主要职能一是保证人事行政的公正;二是保障公务员的劳动权力和报酬。 日本的现行宪法将公务员定为“全体国民的服务员”,并制订有“国家公务员法”,强调公务员是全体公民的公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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