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私法观念的更新
引用本文:邱本.论私法观念的更新[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5).
作者姓名:邱本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    要:私法目的和私法自治两个核心私法观念需要更新。应该为私法目的正名,中国传统文化“任公而不任私”的古训值得批判,社会主义过去只讲“大公无私”的举措也值得反思。私法保护私利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动力,合乎人性也合乎道德,私法保护私利但又超越私利从而真正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重评私法自治,实行私法自治是历史的必然,私法自治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民主政治的构成要素,私法自治不等于无政府主义。

关 键 词:私法  私法观念  私法目的  私法自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