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乡分化背景下的和谐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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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兆曙.论城乡分化背景下的和谐社会建设[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7):12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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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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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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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业合作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误,是由这些制度作为一种来自农村外部的规划与农民自身的实践知识或智慧之间的张力决定的.因此,要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城乡和谐,既不能过高估计外部规划的能力而陷入极端理性主义的自负,也不能忽视作为弱者的农民自身的实践知识或智慧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当前,在城乡过度分化的基本前提下,要提高农民的社会经济状况,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只有啮合外部规划与弱者的智慧,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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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建设 外部规划 弱者 实践知识 |
文章编号: | 1671-8402(2007)07-01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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