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不是纯形式——以王阳明为中心 |
| |
引用本文: | 王英.良知不是纯形式——以王阳明为中心[J].理论界,2009(12):114-116. |
| |
作者姓名: | 王英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上海200433 |
| |
摘 要: | 牟宗三先生认为孟子、陆象山、王阳明讲的“性”是超越的、先验的,其所透显的道德法则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而细读阳明的语录与书信,阳明所讲“良知”似不能这么看待。阳明这里.良知与气、与物、与情都是不能截然二分的。从阳明对气的表述来看,总体上而言,阳明认为良知与气、理与气、性与气是统一而不可分的,如此,则良知不可能有西方哲学传统中的纯形式的意义。
|
关 键 词: | 良知 气 纯形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