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监察制度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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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牧.台湾监察制度探究[J].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5,18(3):378-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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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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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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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源于我国固有的御史体制的台湾监察制度,以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说为理论基础,经过历次修宪后,台湾监察院之定位已由原来的“上议院”演变为“准司法机关”,最后定格为“国会监察史”,其职权主要涵盖弹劾权、纠举权、纠正权与审计权,虽具有独立之权威,但其功能却日益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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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察院 权力分立 监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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