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证法规律实质上归结为三个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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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文斌.论辩证法规律实质上归结为三个的根据[J].晋阳学刊,19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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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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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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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系统地阐述辩证法的规律时提出:“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对辩证法的规律能否作这种归结?这种归结有没有根据?归结本身是否正确?对于这些问题,至今哲学界一直在争论着。本文提出这个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恩格斯的归结不仅是有根据的,而且在辩证法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于辩证法的研究具有重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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