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前不久,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分别批准了在密云“2·5”特大事故、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海宁“2·15”火灾事故中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密云县县长、吉林市市长、海宁市市长引咎辞职,总算对死去的冤魂有个交代。“责任”二字妇孺皆知,但领略其内涵的并不多,相反,对其存有偏见、浅见、愚见的倒不鲜见。于是,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总能听到因“责任”差错而酿成的人祸:有考察把关不严,刚上任的规划局长谋害上司的;有靠造假、买通关节官居要职,为害一方的;有疏于监督,局长醉死歌舞厅的;有为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造假纵假的;有煤矿安全监督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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