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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史上一个有争议的例句——论“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的语法和语义
引用本文:周之朗.汉语语法史上一个有争议的例句——论“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的语法和语义[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2).
作者姓名:周之朗
摘    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晋楚城濮之战事中有一段文字是: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曰:“称‘舍于墓’。”师迁焉。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对其中的“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一句,晋杜预的《春秋经传集解》无注,唐孔颖达等人的《春秋左传正义》亦无疏证。今人的各种选注本或译文,对此理解上并不完全一致王伯祥先生的《春秋左传读本》为此句作注说:为曹所得之晋死人皆棺敛其尸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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