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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京都时代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及处理
引用本文:徐维爽,李洁,杨婷婷.后京都时代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及处理[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22-24.
作者姓名:徐维爽  李洁  杨婷婷
作者单位:[1]齐鲁师范学院管理学院,山东章丘250200 [2]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3]牡丹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黑龙江牡丹江157011
基金项目:齐鲁师范学院课题“碳排放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构建研究(2011W100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131222);牡丹江师范学院省级重点创新预研项目(SY201203)
摘    要:采用案例分析方法探讨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及处理。研究表明,只有企业分配取得的碳排放权多余或不足时才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因此合理利用碳排放权进行碳排放对于企业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碳排放权  会计确认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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