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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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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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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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又要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实现公有制。由于目前中国非经营性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基数庞大并以公有制为主体,加上经营性资产,可以认为广义公有资产的数量优势依然存在。因此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同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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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 非公有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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