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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应属于主观范畴——与吴家麟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袁志冲.真理应属于主观范畴——与吴家麟同志商榷[J].晋阳学刊,1980(3).
作者姓名:袁志冲
摘    要:看了吴家麟同志的《真理能有阶级性吗?》一文(见人民大学《教学与研究》八○年第二期),觉得有些观点不能苟同,下面仅就"真理究竟是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问题,谈淡自己的看法,与吴同志商榷.吴家麟同志认为,"真理属于客观范畴".我的看法与此完全相反.我认为,真理应属于主观范畴.其理由有三:第一,真理是一种认识,是一种正确的认识,而认识是客观世界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它与被反映物——客观世界应属于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二,客观性和主观性是真理的双重属性,这双重属性存在于它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中,不能把内容和形式割裂开来分别归入两个相对的范畴.第三,划分范畴的根据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属性,真理区别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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