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时代的建构与法学方法论的转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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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敦友.法学大时代的建构与法学方法论的转向[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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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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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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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中国社会由传统发展到现代,中国文化正进入一个全新的法学时代。但中国学人对此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法学学术在中国思想史上乃是相对于传统经学与理学之后的重大知识建构,因此在方法论上满足于一种概念—规范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固然有其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的盲目性使它无法承担起建构法学新时代的重大使命。为了达到对于现代的自觉意识,中国学人必须从概念—规范主义的研究方法进入答案—问题回溯式的研究方法,使现代中国思想真正面临的正当性问题从遮蔽状态进入澄明状态,从而使中国学人真正有能力建构起中国思想史的法学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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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时代 概念—规范主义的研究方法 答案—问题回溯式的研究方法 中国现代思想的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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