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两岸签署CEPA或类似经贸安排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俞裕铨.浅谈两岸签署CEPA或类似经贸安排的必要性[J].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1):16-18.
作者姓名:俞裕铨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摘    要:中国与香港地区于今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对香港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机会与利益.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不良政治企图,致使台湾与祖国大陆经济联系存在一定的障碍,从两岸经贸发展现状及趋势看,有签署CEPA的必要性或类似经贸安排的必要性.

关 键 词:海峡两岸  必要性
文章编号:1008-6250(2004)01-0016-03
修稿时间:2004年1月9日

The necessity of signing CEPA or similar economic and trade arrangement betwee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Abstract:
Keywords:CEPA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