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钻井平台油污损害保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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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诗卉,郑宇辉.论钻井平台油污损害保险问题[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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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诗卉 郑宇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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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116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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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课题(AOCQN201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3132013111);辽宁省教育厅基地专项课题(ZJ2013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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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现行立法对于钻井平台油污损害问题的规定尚不完善,缺少关于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具体规定,赔偿范围不明确,而现有的保险条款在承保范围、被保险人指引、承保金额方面亦存在不足,配套措施的缺乏也制约了该险种的进一步发展。为解决钻井平台油污损害保险现存问题,应从现有条款着手,完善立法和增加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并拓宽承保范围,增加被保险人范围的指引性规定,提高其赔偿限额,使其补偿功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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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钻井平台 油污损害保险 强制责任险 生态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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