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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推动力量的再整合
引用本文:宋大维.公益诉讼推动力量的再整合[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53-57.
作者姓名:宋大维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探究公益诉讼立法现状,从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主导地位、检察机关的辅助地位、公民个人的监督地位几方面,对公益诉讼各力量层级整合进行理论分析。探讨公益诉讼各力量层级整合的实践模式,包括主导力量的模式细化、辅助力量的职能层级模式构建及监督力量的间接参与模式构建。指出在现行立法框架下,应对各公益诉讼的主体界定进行明确,并在此基础上逐一分析社会组织、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公民个人这四种公益诉讼促进方的具体促进方式,确立以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为主导力量,检察机关为辅助力量,公民个人为监督力量的公益诉讼制度。

关 键 词: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主导力量  辅助力量  监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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