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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与伊斯兰复兴
引用本文:吴云贵.伊斯兰教法与伊斯兰复兴[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5).
作者姓名:吴云贵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 博士生导师、教授
摘    要:传统伊斯兰文化是一种宗教政治文化 ,它完全是以“信主独一”为核心的宗教意识形态所决定的 ;自 2 0世纪 70年代以来 ,伊斯兰复兴运动所欲“复兴”的正是在现代化、世俗化进程中逐渐丧失的伊斯兰教的主体地位或“本来精神” ,因此是反历史主义的 ;伊斯兰教之所以具有“政教合一”、“族教一体”、“两世 (今世、来世 )生活兼重”的特色 ,全是由伊斯兰教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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