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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唯物主义”
引用本文:刘森林.论“新唯物主义”[J].文史哲,1991(4).
作者姓名:刘森林
摘    要:从德文原文看,新唯物主义探究的存在是与实践相关的为人世界,它不是否定而是升华了“物质第一”的古老命题。对它来说,现实存在的确定依赖于主体对存在的认知、利用和占有。把存在现实化必须把哲学的时间向度调为“现实→未来”,所以新唯物主义的思维超越了既定存在层次,而在“存在是什么?”的基础上,提出“应该是什么?”和“能够是什么?”的问题。古代唯物主义把人统一于陌生的外在,近代唯物主义用心占有外在,而新唯物主义用实践使外在统一于人。为此,它提出了新的规律观,从而使规律观成为新旧唯物主义的一大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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