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申检察工作如何为和谐社会服务 |
| |
引用本文: | 朱德健,姚家杰.控申检察工作如何为和谐社会服务[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Z2). |
| |
作者姓名: | 朱德健 姚家杰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平南县人民检察院 广西贵港537300 |
| |
摘 要: | 从检察机关角度看,构建和谐社会就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的窗口,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才能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
关 键 词: | 控申检察 服务 和谐社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