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再审制度的司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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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丽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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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郑州,451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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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理念、具体程序设计上存在不足,在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再审制度时应在刑事诉讼法"总则"中引入一事不再理原则,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取消法院再审主动启动权,将检察院再审抗诉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赋予当事人再审申请人地位,提高再审的审级,细化再审理由,使再审案件在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下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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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再审 程序 人权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7-905X(2008)01-0137-03 |
修稿时间: | 200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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