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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引用本文:万开锋.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J].新疆社会科学,1991(4).
作者姓名:万开锋
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摘    要:在造成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中家庭原因是最重要的原因。几乎每一个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都能找到家庭方面的原因。因此,研究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一代健康成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社会是由家庭组成的。家庭是社会生活的细胞。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社会是用一小块砖、一小块砖——家庭组成的巨型大厦。只有砖头结实,房屋才能坚固。如果砖不结实,这对整个社会来说是危险的。”聂荣臻同志在谈到家庭教育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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