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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平等: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
引用本文:王立行.权利平等: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J].山东社会科学,2006,2(3):118-122.
作者姓名:王立行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山东,济南,250002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权利。马克思主义指出,人民创造国家制度;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和基础。近现代政治理论科学的诠释了国家权力是来自于人民权利的授予这一真理。人民权利和权利平等是现代社会大厦的两大基石。理所当然,人民权利和权利平等也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人民权利与权利平等,既是民主和法治的本质核心和根本内容,也是公平正义的本质核心和根本内容。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本质  人民权利  权利平等
文章编号:1003-4145[2006]03-0118-05
修稿时间:2005年10月10

Power Equality: Key to Realiz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
WANG Li-xing.Power Equality: Key to Realizing the Harmonious Society[J].Shandong Social Science,2006,2(3):118-122.
Authors:WANG Li-x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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