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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土地承包关系中的民事主体
引用本文:周友军.试论土地承包关系中的民事主体[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0(1).
作者姓名:周友军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基金项目: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特殊抵押权制度研究”(08JC820041);;中国法学会200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特殊抵押权制度研究”(D08029);;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资助项目“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民土地权利保护中的法律问题”
摘    要:我国《物权法》第125条首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但是,该法对于土地承包关系中的民事主体并没有明确规定,本文拟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关 键 词:家庭承包  集体经济组织  民事主体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  土地承包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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