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变态副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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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海善.论变态副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J].社会,19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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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海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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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探寻和剖析滋生青少年犯罪的环境因素是有效地惩治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措施之一。从社会学角度看,青少年所处的直接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所选择的文化价值取向与青少年社会化的成败有着内在的相关性。其中,由变态副文化构成的文化氛围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诱源。所谓变态副文化,是指那些与社会提倡的主导性文化(包括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观、文学艺术样式、生活方式等)完全相背离的文化现象,这类文化现象是以反社会主导文化为基本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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