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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人性化执法的制度回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立法特色
引用本文:邱新,刘恒.城管人性化执法的制度回应——《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的立法特色[J].浙江学刊,2011(2).
作者姓名:邱新  刘恒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275
基金项目:刘恒教授主持的闻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行政执法与政府管制"(07BFX025)的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立法人本化是人性化执法的基础,城管立法应当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执法体制合理化是人性化执法的前提,城管立法应当理顺基层执法体制,构建行政协作机制.执法文明化是人性化执法的核心,城管立法应当倡导柔性化的执法方式,从严规制行政强制权.行政程序是实现人性化执法的保障,城管立法应当充分体现正当程序的理念.<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回应了人性化执法的诉求,在制度设计上彰显着人性化的光辉.

关 键 词:行政执法  人性化执法  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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