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背景下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重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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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慧慧.旅游法背景下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重构研究[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6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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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慧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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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旅行社管理系,浙江杭州3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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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对导游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评价意义重大。《旅游法》的实施不仅对我国现行导游管理制度作出了较大调整,还对导游服务赋予了更高的职业价值与使命,这为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重构提供了必要和可能。同时,随着导游服务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美学相关理论的交叉发展,导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总体应包含五个衡量构面,即知识服务层、技术服务层、情绪服务层、美学服务层和关怀与影响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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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法》 导游 服务质量 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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