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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别”与“和”——兼说儒家的社会关系论
引用本文:梁韦弦.释“别”与“和”——兼说儒家的社会关系论[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1991(1).
作者姓名:梁韦弦
摘    要:在儒家的经典中,“别”与“和”是经常出现的两个重要概念。这两个概念各自的含义是什么?两者的关系如何?能否正确理解这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到能否正确把握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精髓的问题。 有的同志在论及儒家的伦理思想时,曾引《孟子》上说的“夫妇有别”与《礼记·礼运》转述的孔子讲的“夫妇和”相比较,认为《孟子》中的“‘夫妇有别’一语有问题,不似孔子的‘夫妇和’(和好),为合理”。依这种理解,显然孔孟提倡的夫妇之间的道德规范是不同的,即孔子重和谐而孟子重尊卑,所以似乎孔子的主张更为进步和合理些。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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