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宪法观念的历史演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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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艾国.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宪法观念的历史演进[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1(1):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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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艾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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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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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众法之母。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最能体现对民权的保护和对权力的制约。有学者把2003年描绘为“公民权利年”,孙志刚一案的出现是我国现有法律体制和“法治”状态对生命价值等公民权没有给予高度重视的综合性的社会现象,虽表现为个案,但使我们反思现实中国法治的制度缺失,在法治社会中宪法如何保障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鉴此,我们刊发周叶中、韩大元等著名学者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研究论文,以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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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权利 公民 生命权 法律保留原则 |
文章编号: | 1000-260X(2004)01-0022-16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5日 |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CP′s Thought on Constitution in the New Peri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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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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