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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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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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学院,政法系,湖北,襄樊,44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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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在法律上对公司享有的对所持股份的所有权和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包括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应采取相对自由模式,除章程对转让进行限制外,股东权可以自由转让;其转让的程序包括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两个阶段。股东权的外部转让应采取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选择适用的模式;其转让的程序包括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三个阶段。应坚持公司内部登记生效主义和公司外部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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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权 内部转让 外部转让 设权性登记 宣示性登记 |
文章编号: | 1003-3637(2008)02-01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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