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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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佩云.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J].浙江统计,2003(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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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佩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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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统计局 原助理巡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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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革”以后,拨乱反正,国务院决定恢复重建各级统计机构。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于1980年3月1日恢复重建启印办公,各市、地、县(市)区统计机构也相继恢复建立。此后数年,各方面对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颇有非议。究其原因和全国各地大致一样,除因统计机构尚不健全,统计力量薄弱,难以很好地承担和完成日益繁重的统计任务,以致迟报、漏报、甚至拒报统计数字或者以估计代替统计的现象时有发生以外,主要是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由于单位、部门或个人利益的驱动而弄虚作假,蓄意虚报或瞒报统计数字。为此,各地统计部门强烈要求统计立法,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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