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多“常”才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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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丽洁.常回家看看多“常”才合适[J].当代老年,2008(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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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丽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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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6月2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对老年人“精神慰藉”可能首次纳入辽宁法规。《草案》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义务,与老年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回家问候、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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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权益保障 回家 省人大常委会 精神慰藉 辽宁省 征求意见 面向社会 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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