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变更合同要协商
摘    要:申请人:孟某,女,25岁,某医院工作人员。 被申请人:某医院。 申请人孟某在2004年8月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书,在后勤岗位工作。因对被申请人调整其工作岗位有异议,于2005年6月29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第一段]

关 键 词:变更合同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被申请人  协商  工作人员  岗位工作  工作岗位  仲裁申请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