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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逾期未归,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引用本文:赵宏.出国逾期未归,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聘用关系[J].人才瞭望,2007(10):106-106.
作者姓名:赵宏
摘    要:一、案件由来 申请人:丁某,女,50岁。 被申请人:郑州市某学校。 仲裁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做出的解除其聘用关系的处理决定无效。 2004年6月,申请人丁某经被申请人同意赴美国交流学习一年,一年期满后丁某逾假未归。2006年12月,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作出解除与丁某之间聘用关系的处理决定。第一段]

关 键 词:聘用关系  用人单位  被申请人  逾期  出国  仲裁请求  集体研究  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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