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商谈:实现司法实质合理性的重要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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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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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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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和谐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状态,司法是社会运行诸环节中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杠杆。然而,它有时会在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之间产生严重的张力,如何正确处理二者之关系,智巧地实现司法的实质合理性,成为考量司法技艺水平和法治进步程度的标杆。司法实践中,要善于从多角度透视而适时巧妙地突破法律形式的樊篱,尽可能转换角度摄取妥善解决案件的正当化因子,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精神基础,提供强劲的实体和程序保障,由此,法律商谈理论构成实现实质合理性的重要路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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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 法律商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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