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一对范畴——“概念”和“存在”》(登载于《读书》一九八五年第二期)一文中,提出了如下论点:一、黑格尔说:事物有其概念,有其存在。二、世界上的物质存在,就其与人的劳动、实践的关系来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存在的,并没有人的劳动参与其间,更不是人的劳动所创造的。另一种事物是经过人的劳动、实践所创造的,或者是人的劳动参与其中的。这里,人们的社会制度也包括在内。三、唯物论者也可以应用“概念”和“存在”这一对范畴来观察客观事物。客观事物莫不有“概念”,有其“存在”。只要赋与“概念”以这样的含义,即任何事物中的本质的必然的规定性,在人的思想上的反映。四、客观事物的概念和存在,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凡事物的存在,如果具有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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