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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人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作者姓名:皮晓雨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民商法学,江苏南京210094
摘    要:法人能否被赋予普通合伙人资格,一直以来在学界是个颇受争议的话题。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第15条的规定也不尽一致,实务中如何适用法律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理论分析,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以及中国快速发展之自由化、多元化、开放化的市场经济要求,认为,应当赋予法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资格。

关 键 词:法人  普通合伙人  有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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