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单位犯罪主体的探讨
引用本文:许小珍,魏亚斐. 单位犯罪主体的探讨[J]. 兰州学刊, 2005, 0(1): 176-178,186
作者姓名:许小珍  魏亚斐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4
摘    要: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的种类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单位的附属机构、承包单位、筹建中的单位、单位犯罪后"关停并转"的犯罪主体的认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应简单肯定或否定.

关 键 词:单位  单位犯罪主体  种类  认定
文章编号:1005-3492(2005)01-0176-03
修稿时间:2004-09-17

Discussion on the Subject of Crime of Uni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