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浙江省自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以来,一直比较重视利益导向的引导作用。原《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2002年出台并实施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利益导向方面都有诸多的创新之举,基层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前三年,各地因地制宜地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对于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利益导向措施,针对城镇干部职工是明确的,而对于农村农民的奖励和优先优惠多为授权性规定,制订具体政策的主体是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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