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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级统管公费医疗普通离休干部体检及选择门诊定点就医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
摘    要:江西省级统冒公费医疗覃受单位:根据省政府对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解决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看病用药等问题的清示》(赣老字[2004]36号文)的批复意见精神,现就省级统管公费医疗普通离休干部体检、选择门诊定点就医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由省保健委组织安排,享受省级统管公费医疗的普通离休干部每年体检一次,其费用由省公医办与体检医院单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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