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高分封制与土地承包制的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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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娄贵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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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系!贵阳,5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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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川时代封建社会的基础石高分封制,将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交给农民实行无限期的契约承包,明确和扩大农民对土地的权力与活动空间。农氏生产活动的目的,由单纯的上交年贡,转化为既是为了上交年贡,也是为了获取、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封建剥削被限制在一定的量上,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热情,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民拥有越来越多的剩余产品。大部分农民的衣食住行和文化生活等,表明他们的经济生活一直在不断提高,已经超过了仅能糊口的水平,并非是生活在“不死不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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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石高分封制 农民 契约承包 定免制 剩余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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