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 明法 修身 笃行--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素质教育 |
| |
引用本文: | 童光政.通识 明法 修身 笃行--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素质教育[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8(4):91-93. |
| |
作者姓名: | 童光政 |
| |
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
| |
摘 要: | 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基本素质应当包括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素质。因此 ,相应地应当从通识、明法、修身、笃行四个方面加强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
|
关 键 词: | 法学 通识 明法 修身 笃行 素质教育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