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兼并中的倾向性问题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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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绍增,曹志勃,赵文高.论企业兼并中的倾向性问题及其对策[J].学术交流,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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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绍增 曹志勃 赵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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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社联
(胡绍增),齐齐哈尔市科社所
(曹志勃),齐齐哈尔市体改委(赵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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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企业兼并的一般特征所谓企业兼并,系指企业间的吸收合并。不列颠百科全书解释为“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英文有“合并”“结合”“吞没”之意,也做“吸收合并”、“存继合并”解。其兼并的方法主要是(1) 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2) 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3) 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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