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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长效管理的思考
引用本文:饶瑞峰.对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长效管理的思考[J].老龄问题研究,2006(5):38-43.
作者姓名:饶瑞峰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老龄办
摘    要: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五保供养工作的指示精神,从2003年开始。开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及县级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县民政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现了硬件突破、软件加强、整体推进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县投资2304万元,相继新建和改、扩建了城关、音坑、马金、中村、池淮、苏庄、华埠、村头、长虹、黄谷、塘坞11所乡镇敬老(中心)院,总面积达22450平方米,床位存量964张,覆盖了18个乡镇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的集中供养。全县665名“五保”、“三无”对象,其中574名进院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了86.3%,“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3350元/年人,相当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4.6%。提前一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规划、两年完成、三年完善”的任务。为确保五保老人过上愉快生活。我县在完成敬老院建设后,立即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内部管理上。对敬老院的长效管理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和思考。

关 键 词:集中供养  长效管理  五保对象  五保供养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  农民人均纯收入  “三无”  民政部门  敬老院  政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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