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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人员当诫勉
引用本文:刘崇建.末位人员当诫勉[J].人才开发,2002(7).
作者姓名:刘崇建
摘    要: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些地区机关在年度考核上引入末位考核制度。笔者认为,考核末位人员当诫勉,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切不可视作一种潮流和创新。 各地在实行末位制度时,基本可概括为一个共同前提,三种不同方式。一个共同前提是适当降低末位人员工资福利比例;三种不同方式,第一种是继续留岗,兢业工作;第二种是实行待岗,工作脱钩;第三是末位淘汰,辞职辞退。笔者认为第二、第三种方式不可取,第一种方式较为妥当,末位当诫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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