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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林则徐治理江苏地区之政绩
引用本文:李茂高,廖志豪.论林则徐治理江苏地区之政绩[J].学术月刊,1985(8).
作者姓名:李茂高  廖志豪
摘    要:林则徐从清嘉庆十一年(1806年),即二十二岁时,担任厦门海防同知书记起,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即六十六岁任钦差大臣,驰赴广西镇压天地会农民起义,途死于广东普宁县行馆止,前后经历了四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他先后在厦门、南昌、杭州、江苏、陕西、湖北、河南、山东、湖南、广州、甘肃、云南等地任官,其中以江苏连续任官时间为最长。清道光二年(1823年),林则徐升江苏按察使,主持全省的司法刑狱之事。道光十二年(1832年),又出任江苏巡抚,主管全省的民务。今年是林则徐诞生二百周年,本文拟对林则徐在江苏任官期间之政绩作一些论述,以志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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