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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践检验原理在应用中的内在规定系统及其现实价值的思考
摘    要:把实践检验原理应用到认识改革形势中时,有没有自身的内在规定的方法论系统呢?回答是肯定的,在这个系统中,至少有三个层次所构成的基本框架。【一】目的性的规定——不能以非目的性结果替代目的性结果进行检验实践是社会的人这个特殊的物质形态有目的地主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所以,这个活动的自身,至少包含三个内在规定或基本因素。其一,目的。即主体改造客体的理想要求,指导、支配、调整人们的物质活动过程。目的是实践活动中的观念形态的因素.其二,手段.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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