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终止后如何安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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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月晓.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终止后如何安置处理[J].中国劳动,2002(4):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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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月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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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的终止是指用人单位因依法宣告破产、撤销、解散、经营协议期满及其他原因而不再存续,即用人单位不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社会上消失,不复存在.用人单位终止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劳动者(以下简称工伤职工)安排适当工作的责任.这要求用人单位始终要与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保障.用人单位终止后,就无法履行这一义务,工伤职工将来的生活保障受到影响,工伤职工如不得不重新就业,也将面临着与正常劳动者不平等的就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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