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权索回赠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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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梅生.消费者有权索回赠品[J].经营管理者,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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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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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个月前,郭芳到当地一家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名牌彩电。 五天后,郭芳才得知该名牌彩电的生产厂家为促销,曾随每台彩 电赠送一只价值120元的电热壶。于是她便持购买发票到商场要求 补发。服务小姐却告诉她,因她当时没有索要,事后已将电热壶 送给了一位朋友。商场经理也声称: “此种赠品并不是彩电的组 成部分,可给可不给,过期作废”。为讨个公道,郭芳遂将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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