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之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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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先波,刘林森.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之协调[J].湖南社会科学,2004(1):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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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先波 刘林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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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 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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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自产生以来一直坚持其严格的地域性原则 ,有关知识产权诉讼只能在其权利有效的国家和地域内提起。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各国知识产权的迅猛发展 ,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特征遇到了挑战。本文对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原则进行了比较研究 ,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有关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的立法提出了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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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诉讼 管辖权 比较研究 |
文章编号: | 1009-5675(2004)01-07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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